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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30 10:35
      现将《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改善营商环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反复强调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手续多、办事难、耗时长等问题,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亟需制定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各省辖市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报省住建厅备案。
  三、制定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参照其它地市的做法和经验,三门峡市住建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经过多次召开专题讨论会,于5月5日起草完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后,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等33家单位征求意见,采纳了合理化建议,对《实施方案》初稿予以修正后报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审核。6月14日省住建厅出具《关于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函》,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完善。
  四、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分别发函征求灵宝市政府、义马市政府、渑池市政府、卢氏县政府、陕州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中心区、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旅、市国安局、市电力公司、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33家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25条,经进一步深入研究,其中2条意见采纳,23条意见因与国务院办公厅《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意见不一致未采纳。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改革内容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有力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改革内容:改革审批类型全覆盖、全流程;工作目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建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和省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二)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包括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和调整审批时序。规范审批事项,清理市、县(市、区)二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制定我市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制定我市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流程图。实行“联合审验”,精简建设工程领域各项审查、审批等事项,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进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在各类有条件的区域实施区域评估,将各类技术性评估事项调整为并联集中办理,推行“多评合一”。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容缺办理”。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整合其他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建设覆盖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中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河南政务服务网对接。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整合各类规划,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整合申报材料。建立健全审批配套制度,“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五)统一监管方式。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六)加强组织实施。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市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做好宣传引导,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健康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改革亮点
  (一)建设覆盖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县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通过对接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企业可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完成项目审批,实现所有审批事项网上通办。
  (二)审批时间更短。《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到2019年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我市实施全程网上办后,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较省政府要求缩减10个工作日。
  (三)实行“一窗通办”,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提供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
  七、积极作用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重点是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多、耗时长、办事慢、效率低等突出问题,通过简化和规范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效率和透明度,极大提升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有利于营造便捷、透明、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对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