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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三大改造”项目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16 09:17

近日,我市出台《三门峡市“三大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三大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助、专项奖励方式,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实施绿色化、智能化和技术改造。目前,市工业领导小组已谋划第一批294家企业“三大改造”项目378个,总投资338.2亿元。

据了解,从2020年起,我市将利用2至3年时间,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三大改造”全覆盖,以优化我市工业存量,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智能化改造引领作用。支持创建市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每年对创建成功的市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支持“机器换人”项目,提高生产效率和智能化生产水平,按照整机购置或租赁费给予不高于15%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实现“线”上链接,按照设备、软件、研发实际投资不超过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纳入省重点培育名单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在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再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

以绿色化改造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落地落实。支持创建市级绿色工厂,每年对创建成功的市级绿色工厂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项目,对企业实施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项目,根据节能降耗效果和投资规模,按照设备、研发、软件等实际投入不超过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以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创新发展。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技术研发、设备升级和工艺优化,按照项目的设备、软件、研发等实际投资不超过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