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清欠支付信息披露制度
三门峡市清欠支付信息披露制度
为进一步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支付信息披露,是指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支付信息公开公示遵循“依法、客观、透明、公正”原则。
三、支付信息公开公示范围:市清欠办收到的拖欠举报线索情况。经市减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适宜公开公示和涉及保密内容的支付信息除外。
四、公开公示形式:通过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或市减负领导小组认可的其他方式予以公开公示。
五、有关科室工作职责
市减负办负责提供支付信息公开公示的相关内容,由市工信局统一对外进行公开公示。
六、支付信息公开公示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398-2928579,联系人:范 超 马 蓉。
七、本制度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由市减负办负责解释。
2021年1月5日